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
2024-06-16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将信息安全保护划分为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五个等级。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第四级:结构化保护级;第五级:访问验证保护级。本标准适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技术能力等级的划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能力随着安全保护等级的增高,逐渐增强。

第一级:用户自主保护级。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使信息免受非法读坏。第二级:系统审计保护级。要求创建和维护访问的审计跟踪记录使所有的用户对自己行为的合法性负责。第三级:安全标记保护级。要求以访问对象标记的安全级别限制访问者的访问权限,实现对访问对象的强制访问。

等级划分 用户自主保护级 本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信计算机通过隔离用户与数据,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它具有多种形式的控制能力,对用户实施访问控制,即为用户提供可行的手段,保护用户和用户组信息,避免其他用户对数据的非法读写与破坏。

等级划分:第一级(基础级):适用于一般信息系统,要求具备基本的信息安全措施,包括密码学、访问控制、日志管理等。第二级(普通级):适用于较为重要的信息系统,要求在基础级的基础上增加风险评估、网络隔离、安全培训等措施。

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分几个等级?

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一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安全保护等级共分五级,不同级别的信息和信息系统将有针对性地实行不同的监管 政策和安全保护措施。(1)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适用于一般的信息和信息系统,其受到破坏后,会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 公共利益。

网络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分为五级,第一级为自主保护级,第二级为指导保护级,第三级为监督保护级,第四级为强制保护级,第五级为专控保护级,五级防护水平一级最低,五级最高。

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一至五级等级逐级增高: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简述我国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进行等级划分的内容。

1、第一级是用户自主保护级。这一等级的TCB,通过隔离用户与数据,使用户具备自主安全保护的能力。这一等级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具有多种形式的控制能力,对用户实施访问控制,即为用户提供可行的手段,保护用户和用户组信息,避免其他用户对数据的非法读写与破坏。第二级是系统审计保护级。

2、年9月13日,由国家公安部提出并组织制定,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并定于2001年1月1日实施其中把计算机信息安全划分为了5个等级。

3、《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将信息安全保护划分为自主保护级、系统审计保护级、安全标记保护级、结构化保护级和访问验证保护级五个等级。

4、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